△06月09日 星期日
△上午赴史学研究会的年会,在工字厅举行。
△上午宣读论文:
谷霁光君的《北魏崔氏之狱》、吴春晗的《建文生母考》、刘隽君的《盐税史略》。
他们硬要我报告,我只好将在安阳实习的情况大略说了一些,颇有几个人感兴趣,问我何不写一篇文章来发表。
我只好告诉他们,发掘团的纪律是团员不得擅自发表报告,连这次的口头报告已是有违纪律,决不能写书面报告。
吴君前曾函商此事,我颇有允意,但后来终于感到这事的不合法,决然放弃。
聚餐后,继续讨论会务,将会务费减为每年6元;
继续出《史学周刊》,稿费每千字4元。
△晚间吴、谷二君为我及杨君饯行。
饭后至张荫麟先生处一坐,10时许始返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