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月02日
说理之方式有二:一总一分,说总非总说不可,由总说到分。说分非分说不可,由分说到总。如算术然,说得数非总说不可,说何以得此数,由等号说到那一面的分数。说算式非分说不可,由算式说到那一面的得数。今日只知归纳者,不知有总数,尽讲分数,自己亦不知其对错。只知演绎者自己亦证不明为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