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350130

新民报社总会
瓦斯重役会
中川总督会谈
培火同余九时往盛进商行买银杯一个,因前年余所寄赠象棋争霸战之银杯甚小,欲以换之也;
又买棉被一领,以祝万伡弄璋【1】之喜。
新民报社总会十时半开于本社,取缔役出席者万伡、呈禄、培火、肇嘉、资彬、瑞云及余,监查役刘明电,株主阶堂、式榖、泰山。
万伡为议长,报告营业状况及收支,损金万五千四百三元,概从原案可决。
重役满期改选,取缔役万伡、呈禄、培火、肇嘉、瑞云、资彬、明电、柏寿及余,监查役石泉、子培、朝清、启川。
十一时赴瓦斯会社重役会,出席者取缔役后宫信太郎、辻本正春、米花伊太郎、畠田[山]敏行、越智寅一、木村泰治及余,监查役颜国年、中辻喜次郎【2】,惟坂本素鲁哉缺席。
本期纯益金三二、二00,配当年八分。
一时式榖同余赴中川总督之召,他因肇嘉为米榖拥护会代表者将上京反对米榖统制案及地方自治制,欲使余劝阻又不敢明言,其措词颇婉转。
余将其意告之肇嘉,然不敢力阻其行。
三时开新民报重役会,选万伡为专务,他力辞不受,重役皆表热诚劝勉,肇嘉、呈禄至于泪下而不能挽回其意。
议论二时余,无解决而散会【3】。
余自早朝即发恶寒,忍耐以从事,及归旅馆检体温已三十七度八分矣。

【注】
【1】罗光华,为其长子,曾任华南银行董事长。
【2】中辻喜次郎:1867年生,富山县人,一八九0年专修学校毕业,1895年来台,和德岛县人藤川类藏一起开欧美杂货商,盛进商行渐成为台北的百货公司,1921年为代表取缔役,另担任商工银行取缔役等,又曾任台北实业会长,台北州会议员。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二年版,页三0二)
【3】是日又为罗万伡要解决专务之任,万伡要推给杨肇嘉、蔡培火,但两人都不答应,事情又回到原点,劝万伡再任,但劝阻不了,会议破裂,是日取缔役等都决议南归。
蔡一力挽回,罗乃暂如所请,据蔡日记所载,罗要辞职实因林呈禄“处事绝无责任”,但林呈禄则认为罗干涉太过,刘明电乃反驳之,认为“呈禄之无责任实会社皆知,彼之无责任是出自其无能所致,断非干罗事,我前经对罗提议欲改革社内,整顿一切,必先去呈禄方可云云。”(《蔡培火全集(一)家世生平与交友》,页三一五~三一六,1936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