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年谱增补>19341105

1934年11月05日

13时30分,朱德致电各部兵团及纵队首长:
(1)5号晚,野战军开始通过汝城到恩村间的封锁线。
(2)规定3条基本的前进道路:
A、右边的道路由大来圩经店圩、百丈岭向文明司、山田铺方向前进,另经店圩南之延寿圩向3界圩,为辅助的道路。
B、中央道路,由新桥经界头、燕子排、九峰山向九峰圩方向前进。
C、左边的道路,由城口经麻坑圩向岭子头方向前进,但是确定这条道路的路线,要看粤敌的行动,由林(彪)、聂确定之。
(3)为掩护通过封锁线,规定以下的部队担任之:
A、汝城地域由第3军团派出1个师任之。
B、大坪地域由第3军团派出1个团任之。
C、为钳制长江及厚坑圩之敌,由第1军团派出1个师任之。
诸掩护部队应于其他部队全部通过后为后卫跟进。
(4)通过封锁线的秩序如下:
A、06日早第3军团主力走右边的道路,第1军团1个师及军委第1纵队走中央道路,第1军团1个师走左边的道路,通过封锁线。
第3军团司令部直属队及后方部,应随在06日早通过封锁线部队的后面跟进。
B、7号早通过的部队如下:
第8军团走右边的路,军委第2纵队及第13师之1个团走中央的路,第9军团走左边的路,通过封锁线。
C、8号早通过如下部队:
第3军团1个师加1个团的掩护队走右边的路,第5军团(欠第13师之1个团及第34师)走中央的路,第1军团掩护的1个师及第34师走左边的路,通过封锁线。
(5)掩护部队依据各该军团首长的命令,于本5号晚即占领阵地。
(6)为求得各部队有配合的移动及规定各兵团的作战任务,军委对于各兵团有单个的命令规定之。

△率领红军第1军团司令部由城口沿湘粤边境进至新田,经大小王山向九峰山前进。
左纵队第2师经坭洞到白沙圹,右纵队第1师经鹿洞、老虎洞到达石洞;
第15师在东坑、半沙水、城口、恩村配合红军第5军团第34师掩护中央红军主力通过汝城至城口间敌第二道封锁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