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荃自去年09月来办理帐房事务,余仅两三回观其帐簿而已。
数日前使其整理租谷出纳簿,十时招犹龙来共检查其有无错误。
租谷出纳无误,但卖出之金额尚未整理。
委员会四时二十分开于会馆图书室,出席者:犹龙、成龙、磐石、金生、正胜、启东、瑞安、戊己、阿海、元吉、金瑞、烈嗣、启泉、瑞兰、珠如、碧霜、平进、分、金昆、来传。
先议一新会与雾峰体育会联合运动会,次议干部每人出金一元以上,买风琴寄赠义塾。
六时闭会。
林分、赖平进来余宅述去21日往帝糖会安田,交涉佃人耕作之条件:一、期间四年;
二、不种糊仔甘蔗【1】;
三、不可采收迟延以碍播稻;
四、万斗六之土地不得许他处之人耕种;
以上四件皆被安田拒绝。
他愿放弃一、四两条,托余将二、三两条再与安田交涉云云。
【注】
【1】糊仔甘蔗:糊仔的语源不详,先是员林郡近山一带自然排水良好之地,在第二期水稻株间种蕃薯叫糊仔蕃薯,因而得名。
由字义上来看,是指在稻田稠的湿土中栽种另类植物的栽种方法,约在1921年10月开始试种,以林本源制糖厂自拥之田为实验,并往外推展。
其推动者是该会社主事农务部长天野莲夫。
每甲可收获十六万斤甘蔗,有的甚至高到二十四万公斤。
以后糊仔甘蔗就成为第二期水稻间作甘蔗的专有名词。
(张有辈,〈糊仔甘蔗附新案中耙犁〉,《台湾农事报》,第三十四年第三、四号别刷,昭和十三年三、04月,页一~四;
此资料为万能技术学院副教授李力庸提供,谨致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