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10月09日
8时,致电红1军团第15师师长彭绍辉、政委萧华并林彪、聂荣臻,指示15师应于本09日晚由现地出动,于12号拂晓前到达翰林头、半裁、马头地域,归还主力。
部队“应于夜间移动,以避免敌机的侦炸。
渡河时,绝对不得于日间实施”。
△8时半,致电彭绍辉、萧华并转独7团:
“独7、独11团统归7团首长指挥,担任在石城以南阻敌前进的任务,但应避免与优势的敌人作战。”
在陈诚敌由石城向南推进时,“则向坪山及石城河南岸沿石、瑞(金)大道节节抗退”。
△9时,致电周昆、黄竓,指示:
“8军团于今09日晚由现地出动,并于12日拂晓前到达兴国县杰村、澄龙、社富地域。”
△10时,致电周昆、黄竓并转独2、3团首长,指示:
“独2、独3两团应于蕉坑、大洋峰以东山地,从09日晚起,有掩护8军团转移的任务”,
主要是“于古龙岗及其以南地区阻敌前进”。
要求“在行动地区内,应领导当地群众进行坚壁清野及发展群众的游击战争”。
△中革军委编制出《野战军由10月10日至20日行动日程表》,对军委纵队、中央纵队和红1、3、5、8、9军团的行动路线分别作出明确规定。
△红军总政治部发布《关于准备长途行军与战斗的政治指令》。
△接到陈毅报告伤情和要求做手术的信后,与周恩来令军委卫生部部长贺诚取出已装箱的医疗器械,派两名医生前去为陈毅进行手术治疗。
△以中革军委主席名义与中革军委副主席周恩来、项英发布命令:
“兹将军委总司令部及其直属队组织第1野战纵队,与主力红军组成之野战军同行动,即以叶剑英同志任纵队司令员。”
对第1纵队的组成及集中计划作出规定,并提出要求:
保持军事秘密,各部队机关一律用代字;
为隐蔽行动,避免飞机侦炸,应用夜行军;
行进时要确实保持距离,不得任意伸缩;
应带04日份米粮;
所有重病员01月难治好的,概送第4后方医院(9堡之下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