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石垣警务局长
德銂来领景山公祭祀业之土地在番仔藔开井工事费。
石泉、培火、成龙同余十时廿分发雾峰往台中。
余到大东会陈炘,他请余为东亚共荣协会[1]之顾问,并出席於十一日总会,许之。
既而玉瑚、成龙亦至。
午餐後往台中驿,石泉、培火已先在矣,炘与肇嘉同出送,余等乘急行车发台中,四时抵台北。
余与培火访石垣警务局长,他之欲会余两人盖为台湾议会请愿也。
他言台湾议会受人误解为台湾独立之前提,藉此以反对地方自治制之施设,君等何苦作此决不能成功之台湾议会以阻碍将成之自治制,希即中止云云。
余说明台议之内容与自治制无冲突,若要恶宣传亦听之耳。
培火言台议请愿书类於三十日之船已发送矣,不能中止。
石垣又将前言之意再翻[2]。
余问其请愿中止而地方自治制何日能实施。
他不敢明言,谓将努力使其早日实现。
培火谓不能实现,阁下当负债〔责〕辞职。
他云可以。
余谓台议请愿是吾人主义主张,诸同志亦为此主义而来,若大多数欲中止则中止,欲进行则进行,决不能以我两人之意而决定行止也。
议论两时,培火乃提议他负疏通东京诸同志,余负疏通岛内诸同志,然後决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