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肇嘉告余,昨夜江山楼散席后往草山,他与柏寿、资彬劝万伡此后对于《新民报》须积极进行。
万伡又言辞退专务,议论颇久,万伡仍执其意见。
柏寿怒甚,约明日再一番劝告,他若不听,29日之重役会则使其流会。
余闻之颇以为虑。
呈禄来,余将肇嘉之言告之。
他亦愕然,谓专务仍旧之事已决定矣,何故复返[反],真是孩子,难与共事。
庄垂胜来请余介绍他与阿华于饶永昌,【1】盖欲买花莲港之土地也。
杨云萍来访,留他午饭;
次访肇嘉,肇嘉送其子往东京,过午方归自基隆。
二时余柏寿、明电、肇嘉来会余,言前刻招万伡再劝告其勿辞专务,已得其承诺矣,明日之重役会幸能和气霭霭[蔼蔼]而无事通过矣。
四时同肇嘉、万伡、资彬、呈禄、明电、垂拱往草山受柏寿之招待,围棋、谈笑、浴温泉、看名花、饮美酒,至十时余方返高义阁。
【注】
【1】饶永昌:1880年生,新竹州竹南郡头份庄人,幼学汉学,1898年任新竹厅陆军补给厂通译,1900年退职,1906年到东部花莲,任贺田组通译,1908年退职,开始从事西部移民来东之开拓事业。
1915年设凤林书房,1920年因凤林公学校设立乃关闭,并将所有器材全捐给公学校。
1916年底任凤林区区长,又在实业界表现十分活跃,如任花莲港电气株式会社取缔役、东台湾新闻社监查役、东台湾无尽会社监查役、凤林信用组合理事,1922年得绅章。
(《台湾人士鉴》,昭和九年版,页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