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闻天年谱>19330526

1933年05月26日
作《苏维埃政权下的阶级斗争》,连载于06月5日、25日出版的苏区《斗争》第十四、十五期,后又全文转载于同09月30日出版的《红旗》第六十期,署名洛甫。
这篇论述苏区城乡阶级斗争的长文,其前半部分谈工人同资本家之间的阶级斗争,后半部分谈土地革命后乡村的阶级斗争。
文章在论述工人同资本家的阶级斗争方面时运用列宁反对“左派幼稚病”的思想,批评了在苏区工商业工作中对待资本家的过“左”错误,指出:
“想用强迫、命令、禁闭、枪决以至后收财产等等‘毫不妥协’的办法,来对付苏区内所有商人资本家,这不但是愚蠢,而且在政治上是错误的。”
“在中国革命目前的阶段上,我们不能不有资本家,我们只能经过苏维埃政权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经过劳动法的执行与工人阶级本身的斗争,限制资本主义的剥削,但不能武力消灭资本主义与它的剥削。
这种企图,是托洛茨基的具体表现,对于中国革命是极端有害的。”
文章提出,要区别进行反革命活动的资本家和遵守苏维埃秩序的资本家,认为对后者应采取各种“和平的”、“妥协”的办法,可以同他们订立协定,使之发展企业、扩大生产,“这对于苏维埃政权的巩固是有利的”[注8]。
文章论述乡村阶级斗争时对于“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政策未加否定,但另一方面提出对于新的富农“一般的不能再以没收他们的好田,给他们以坏田为同他们斗争的方法。”
此文编入《张闻天文集》(一)。
[注8]
文章对资本家作必要妥协的观点当时遭到博古的非议。
博古在《斗争》第16期上发表文章不指名地批评了这个观点。
张闻天后来在1943年延安整风笔记中谈到他同博古分歧时曾说:
“关于苏维埃的经济政策也曾经有过个别的不同意见。
他(指博古)曾经写了一篇文章《关于苏维埃的经济政策》(没能写完的)暗中是驳我的个别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