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330211

兰生财产相续  小花和、松冈结婚式

廖德聪辞大安会社书记之职,昨日与磐石、犹龙引继清楚,今朝归去。

蔡培火之美台团[1]活动写真队将再兴起,请余出寄付金、请攀龙为美台团理事,皆未之许。

兰生死後,其财产欲使其母林许氏悦相续,而手续上非有族亲同意书不可,然尚未正式交涉。

内子屡次催促须要就紧,迟则恐生枝节也。

九时会南街嫂,告以将与彰化嫂交涉,其主旨谓先用汝相续,待松龄、津梁兄弟之子长成,然後使其承继兰生,彼时乃将财产分赠,以此使其同意。

南【街】嫂赞成,即往会彰化嫂及松龄告以此事。

彰化嫂始言不干涉;次言欲用松龄之子承继其财产。

松龄始甚踌踟﹝躇﹞其阿姨相续後,被人拐骗或赠与他人,後乃提议不如留此财产以作慈善事业。

余甚赞成其说,彰化【嫂】亦赞成,乃决定劝告南街嫂将兰生遗产作财团法人。

午後内子及余会南街嫂,告以其事,她亦赞成。

余甚喜大哥在天之灵有以默佑,故能成此善举也。

一时余台湾军经理部长矢部润二、经理部员加藤昇、陆军技师浅井新一等来访。

二哥、汝南、三太来,适余将往台中,不及畅谈。

六时同陈炘到公会堂赴松冈富雄之女与小花和结婚式。

竹下知事、中田、坂口两部长、古泽市尹等来宾,计有百余人。

余以炘为通译,亦起述祝辞。

十时散会,即返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