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二日〔1月27日)
初过新年,俗以今日往来拜贺新年,此多年之习惯,莫之能改。 官厅勒令庆贺阳历之新年已经二十余年,而民众皆不之遵,可见民心之不顺矣。
来拜者一百二十余人。
商家皆言: 年底之账,能收半数者即为上等,歉不能收者甚多。 民穷财尽实现于世,此民国大不祥之兆,则国未亡而已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