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时四十分地震颇剧,此刻正写日记(昨日)未完。
九时命赵根向信用组合借金二千円,纳七年度後期家屋税八九二円四七,又纳电话二个之架设料四百円,开月给一百二十五円,补助汉文研究会(每月)十元,合其余什费计开出千四百円。
午後三时再往会梅堂,适柳泽、金泽亦至,待他去後,乃问其整理负债之手续。
梅堂言手续不论何时皆可,但北沟之土地七甲余按作七甲,其余他日抽还。
他又言现作一新会馆之家屋,并请为之买受云云。
他之土地以偿还负债尚不足,那有余额抽还他,不过欲盖卖渡证书之印,非有多少与他不即承诺之意而已。
将往五弟处,途中遇绵松,他亦同往,适五弟归自台中,乃将梅堂之意告之,五弟言些少与梅堂,而事能得解决却亦无妨,但家屋卖渡须要分离,不可与土地同时解决,因资梧欲提出竞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