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年谱>19320617

1932年06月17日
中共苏区中央局作出《关于争取和完成江西及其邻近省区革命首先胜利的决议》,指示中央苏区红军的行动,必须达到最高度的积极化,必须与其他苏区红军更加有互相配合,互相策应,互相牵制敌人的行动,以达到革命战争在战线上的一致和继续的胜利;
强调红军的主力必须集中,必须最大限度地迅速行动,要努力做到解除红军主力分散筹款分散做地方工作的任务(当然不是说红军不做群众工作),使红军用合力于决战方面,到白色统治区域去开展胜利的进攻;
要求中央苏区红军依据临时中央新的军事训令,应迅速地求得赣江流域的连续胜利,以夺取赣州、吉安、南昌、九江等城市为目的,来配合目前沿隔断着的几个苏区,以开展江西的首先胜利,以配合和响应鄂豫皖,湘鄂西两苏区在平汉路两边及长江流域包围武汉的胜利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