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03月21日
△同聂荣臻致电朱德、王稼祥、彭德怀:
行动问题,我们完全同意毛主席意见。
目前粤方开始派兵入闽赣讨赤情形下,更应采毛主席意见。
建议第5军团立即随红军第1军团到东北一带工作,打击福建敌人,速筹大批款子,赤化建泰宁及清流等县。
第12军即出发到宁化北牵制敌人。
△中革军委签发《关于各级单位经费规定的训令》。
1、步兵连每月8元(银元)。
2、师部、师政治部每月20元。
3、军部、军政治部、总指挥部、总政治部、本会总经理部30元。
4、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35元。
6、步兵团团部及特务营营部、军团军医处、师军需处,每月12元。
6总参谋部直属电台在内,每月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