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岩濑商诉讼 大东 纯锭第二回注【射】
九时成龙同余往台中,先到彰银会岩濑盖监查之印,次商资梧非认梅堂当座贷越[1]四万円之诉讼。
盖资梧系为连带及土地提供,余为保证人,若资梧胜诉,当赔偿二万円也,故不得不为之斟酌,将资梧经已追认梅堂借金之有力证据告岩濑,一、方氏美五万〔円〕,二、林先水三千五百円,三、林春怀二千円及查出资梧昭和五年三月归家,至九月整理债务,曾向彰银换单纳利之追认证据。
十一时到宗庙参拜,本日为春祭,诸裔孙来者颇夥,遇耀亭、垂拱、朝阳、振坤、青云、阿选、岱全、四炮、茂畔〔戊鉡〕、金生、祖蕃〔藩〕、来炎等二十余人,澄坡为主祭。
祭毕约成龙同午餐於柳屋,遇陈允恭父子。
午餐後到大东会陈炘,适先於亦在,杂谈一时余,乃返雾峰。
三时余往会五弟,告以甲寅公公业本年停止轮流之故,及嘱其盖委任状,买莱园北畔资梧持分之土地。
次会伊若,他方收拾书籍、物件,将移住於大房间也。
夜将祭余宴克明、金生、正胜、德聪、伊若、成龙、坤山、根等。
九时李崑玉来教罗马字,增学生三人阿呆、清溪、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