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02月17日
与王稼祥、彭德怀共同签署《中革军委关于经理工作的训令》,指出:
过去红军中的经理工作,是没有建立正确统一的独立工作系统的,以致经理机关与各部队关系之不清楚,经理机关组织的分歧,经理机构之不明筹款情形,缴款领款手续之不统一等现象出现。
这不特不能适应革命形势的发展,即经理工作亦绝难有基础的建立。
训令还颁布了关于各项经理工作问题的有关规定。
规定“经理机关应建立独立统一的工作系统(非组织系统),一切经理行政、下级经理机关应受上级经理机关之指导”;
“各级经理机关是各级指挥机关之1部,但在经理范围内,军团及军经理处,受总经理部之指导,师经理处受军经理处之指导,各级经理机关在经理范围内,应受各该级军政长官之监督,此外须受各该级指挥员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