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虞日记>19320210

正月初五日 星期三 二月十号 阴

饭后彭女请归家,令孟嫂送之,凭众交与其父母。彭女拜辞涕泣,而予心甚安。前身价银六十元,即给彭女作嫁资,另择人而事。但嘱语其父母,勿再卖女耳。彭女既交还其父母,予心中了一事,如释重负云。盖徒负纳妾之名,并无纳妾之实,反多惹烦恼,太不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