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320204

梅堂之丁台、万斗六土地田十九甲余,原十一甲余、畑甲余、建七分余,被彰银竞卖。
法院命庄长评价,犹龙问当如何评定其价格,余乃唤士英、垂恩来斟酌其水崩之甲数多少。
据士英言田尚剩十四甲五分,每甲按二千二百圆,合原、野、水崩、建物而统算之三万三千余圆。
魁梧托《中和新报》台中支局长平贺哲三来,求食住之费每月三十圆,因其要求非有过分,许之与其母商量。
午后会彰化嫂告其事,她承诺给与一个月,此后之事当与碧霞【1】商量也。
闻五弟有微疾,四时余往观之,已全愈矣。
告以魁梧之事及伊若住于旧厝大房间;
德聪月给阿面补二十七圆以成百圆之数,留其再办大安会社;
并交林◆瓦窑钱过数金二百二十圆。

【注】
【1】碧霞:杨肇嘉妹,嫁林魁梧,后两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