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聪辞表提出
八时呈禄来旅馆,又同到台北驿,极力劝余于此31日总会后仍为社长,至03月末日刊发行乃辞职。
余谓决无此理,绝对不能承诺。
万伡、灵石在驿相待,余嘱万伡招国年为《新民报》之监查役,灵石同余返台中。
元煌、荣钟[钟]在台中驿相迎,谓肇嘉欲会余,乃到其寓。
肇嘉言决定18日之船往东京,请援助自治联盟本部之费用。
坐谈数十分间,则返雾峰。
犹龙告余廖德聪【1】辞表提出,为免兼办山林之职,月给减少四十五圆,不能满足其希望,故五弟命连鼎劝其辞职也。
内子述成龙向下女阿西求婚之事,闻者莫不为之一笑。
闻五弟微有感冒,四时往观,已稍愈矣,遂与之商量德聪留任。
五弟颇不满德聪之作事,欲听其辞职也。
与伊若、添丁、明恩、成龙、六龙杂谈,至日暮方归。
【注】
【1】廖德聪:1891年生,台中西屯人,1913年国语学校师范部毕业后,在公学校任教;
1917年普通文官考试及格,1919年离教职,转入八重山波上炭矿,1921年任林本源第一房事务所桃园租馆主任,翌年任台中西屯庄助役,1926年辞职,到爪哇经营谷物生意。
1927年回台任礼原张裕昆堂书记、台中东华名产株式会社支配人、雾峰大安产业株式会社社员,1933年任西屯信用购买贩卖利用组合主事。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二年版,页四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