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瑜、垂明和解成立 式谷服从决议
汝南来谓安保辩护士昨日来台中,他与之面会。
安保嘱其请余再极力调停子瑜、垂明之诉讼,若垂明肯支出万五千元即可和解矣。
乃唤阿雨来告之,她仍坚持万二千元。
余乃为仲裁万三千五百元,其分配之数子瑜一万,安保三千,汝南、伊若五百。
晚汝南持和解契约复来,余又唤阿雨来盖垂明及她自己之印。
甘得中来,因他用其侄文芳、[1]余为保证人向彰银借金万一千元,自二月至今不换单,彰银屡次督促,他特来说明其事。
式谷、荣锺〔钟〕来,因自治联盟台北支部内讧,故修书嘱式谷来,劝其勿闹皮﹝脾﹞气,他颇心平气和,承诺支部主干欲让与王添丁﹝灯﹞,[2]本部常务理事愿取回辞职书,晚餐後及得中返台中。
大屯郡守堤正威绍介藤井博正来,求援助若槻内阁编纂会。
与之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