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资梧证人
资梧被无尽会社请求指余为证人,本定明日召问,因判官之都合[1]改为今日。
九点十分到法院,因时间尚早,乃往新彬病院告以服药之经过,腰疼无大差。
新彬谓再继续服之,当能渐见有效。
次到二哥处看伯母,今朝精神略清醒,与之谈话颇为欣喜。
十时半复到法院,判官尚未召问,与常见辩护士下一局棋,梅堂、志仁亦来作证。
午後一时方始问余,昭和三年六月十五日资梧有在台湾否,曰无。
次问资梧之印,其始在燕卿处,其後在梅堂处之情形。
约三十分间退出法院,招潘瑞安同在大正轩午餐,二时余乃返雾峰。
三时余子瑜使王了庵来,谓阿雨命阿凤往告之曰,老三、老五八月四日往请和解,汝不答复其可否直至今日,故老三、老五甚怒,乃代垂明请辩护士云云。
他之至今未答复,为待安保辩护士[2]往东京未归耳,实不敢无视二位表兄也。
廿一日日本军在奉天发布市政,任命土肥原大佐[3]为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