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310607

东山啖荔

九时余之车与子瑜约往东山啖荔枝,自三时余降雨或断或续,至八时余复大至,待稍霁,同五弟、伊若、灵石、犹龙、六龙、云龙乘九时四十八分之车往东山。

灵石今朝来述万俥之言,曰木下总务长官对於日刊新闻微露许可之意,请余廿日上北。

余适欲往东山,故并招灵石也。

子瑜不意余等冒雨而来,大喜,共啖荔枝。

余第一次啖五十颗,二次啖十颗,三次啖六颗,云龙最多九十九颗;伊若最少二十余颗。

午後鹤亭、沁园、了庵、子昭俱至。

余乃述幼春之提议,谓基六对〈无闷草堂诗集〉之序及题诗俱不佳,为栎社计、为无闷诗集计,将何以处置之也?乃决议以鹤、沁、了、伊、瑜、昭及幼春与余之名义修书,劝告基六此两篇皆不可用,另作近体一首。

伊若留宿余等,五时半冒雨出东山,乘车笼埔之终列车归雾。

八时宴高氏锦花[1],席中计八人,则余与内子及阿薇、灵石、犹龙、云龙、爱子也,雪霞尚在台中养病未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