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凤日记>19310520

四月初四日〔5月20日)

里中近日又派各项款钱,予家派大洋二元八角,限三日缴,逾限者罚其各项之款如下:

一、学生津贴增加费。

二、各机关教员增加费。

三、县政府录事夫役增加费。

四、斗亩捐。

五、支应兵差费(五县第二区驻扎之兵阖邑人民支应)。

六、县党部增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