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时余之车往台中,到大东会社会炘、煌、逢源,本决定19日开支店长会议,因交通杜绝而余不得出席之故,遂延期。
炘问余之都合,乃再预定来月03日,并提示会议条件。
劝业银行对梅堂、资梧催逼纳金,梅堂使坤山告余,余在大东,使人往唤资梧。
他谓疾未全不能乘车,使魏聪敏来,告以劝业催逼纳金,并劝其整理,切不可置之而被竞卖。
二时到张秋霖[淋]处治疗齿痛。
次到杉山【1】买眼镜,偶失手堕[坠]落,破其眼【镜】,余欲赔偿,而其主人决不敢受。
三时四十分之车返雾峰。
晚到五弟处会伊若,闻五弟将组织一跳舞会,欲雇舞女三人,余颇不赞成此种之奖励,恐以紊乱风俗也。
【注】
【1】杉山:杉山时计店,在台中市宝町三,负责人是杉山隼太。
(《台湾官民职员录昭和五年》,页二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