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310312


03月12日

外交部长王正廷与日驻华代使重光葵会商法权问题,重光提出大纲:
一、治外法权为渐进撤废;
二、以开放内地承认日人在内地杂居权及土地商租作为交换条件。
王正廷主张无条件撤废,决不能承认渐进主义。

△ 李文范自香港电国民政府请辞立法院秘书长职。

△ 第19路军总指挥蒋光鼐抵赣州,并决在赣州设立“剿共”总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