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石井氏之信
荣锺〔钟〕本日将往鹿港订盟施江东之族妹,[1]云龙与之同往,雪霞本日起每日曜往台中学ピヤノ,[2]夫妇同往台中。
呈禄代余起草致石井警务局长之信,谓日刊新闻许可之三条件,询诸重役、株主皆不能同意,谨此奉答。
将此原稿命云龙抄写,本日寄去。
午後往五弟处,与之商量共荣会财团法人,二哥及垂芳等皆不欲参加,因岩本辩护士谢金问题之故也。
先命德聪,次命坤山,两回与之商量,二哥坚不承诺,不得已惟从其意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