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时四十五分起床,读书一时间。
爱子流鼻血,朝餐不赴。
宝钗、翠钗二姊妹【1】来访,午餐后返彰化。
写质问雅棠〈思想果能统一乎〉【2】一篇。
夜招五弟、梅堂、水来、春怀、顺[纯]锭、资彬、根生、【3】六龙、伊若及小林等,同食嫩[润]饼。
九时余婉儿来,诉被津梁所打,额上有微伤。
津梁常饮酒,携妓入室,婉儿与之结婚未满五个月,被打不知几次矣,其性质之乱暴如是。
十二时就寝。
【注】
【1】宝钗、翠钗:甘得中女。
【2】雅棠:连雅堂,〈思想果能统一乎〉一文,见《台湾民报》第二四三号,昭和四年01月13日。
林献堂以“小隐”为名所撰。
【3】根生,林根生,一九○〇年生,雾峰林家人,林熙堂长男。
幼学汉学,日本大学毕业。
历任雾峰信用组合理事、新光产业社长、大安产业监查役、林本堂产业取缔役、昭和兴业社长等。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八年版,页四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