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281119


11月19日

国民政府特派蔡元培、张静江、李石曾、王宠惠、蒋梦麟、魏道明为中意庚款委员会委员,并以蒋、李、魏为庚款委员会出席委员。

△ 国民政府公布《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组织法》,凡20条。

△ 国民政府电周西成、李燊制止黔、鄂战争,静待解决,并电李宗仁迅查实在情形,妥善处置,务期消弭战祸,巩固大局。

△ 第4集团军前敌各军第12路指挥李品仙自唐山抵北平,谒白崇禧协商裁编及军饷问题。

△ 第4集团军总部正式发表第3期缩编命令:
一、独立第8师归并第1师,以韦云淞、杨腾辉、刘春荣分任第1、二、三旅旅长;
二、周斓第17军魏镇藩师、廖磊第36军之凌兆尧师、罗启疆独立第2师,合编为第8师,以李品仙、唐哲明分任正副师长,凌兆尧、魏镇藩、罗启疆分任第22、二十三、二十四旅旅长,周斓调充总部高等顾问;
三、叶琪第12军、第17军直属部队及彭位仁师合编为第9师,以叶琪、周维寅任正副师长,门炳岳、何宣、危宿钟分任第25、二十六、二十七旅旅长;
四、第17军周祖晃师、第36军颜仁毅师、张节师合编为第10师,以廖磊为师长,颜仁毅、周祖晃、张节分任第28、二十九、三十旅旅长。

△ 张学良电复孙科,略谓:
“承示西北各省灾情奇重,极为恻念。

弟于01月前业经发起西北筹赈会,筹集现金及粮食,期以百万为额,一俟募有成数,即行分批运往助赈,借尽救灾恤邻之谊。
其各方有来东省运粮助赈者,无论公家或团体,均极力予以便利。”

△ 英、法、日三国政府在巴黎、伦敦、东京、上海发表联合宣言,反对宋子文关于盐务稽核所之对外宣言,声称“如国民政府以片面之行动,变更国际协定(1913年善后借款合同),则由此而产生之后果,应由该政府负责”。

△ 晚,日驻沪总领事矢田抵南京,翌日上午10时,矢田赴萨家湾王正廷私寓与王举行第3次正式谈判。
双方就宁案、汉案商妥草案,唯济案及中日修约两事,日方刁难,不同意从山东撤退日军。

△ 东三省代表张大同等为哈尔滨护路运动惨案,到南京向国民政府呈递请愿书,请令张学良严惩惨案祸首;
制止张学良对外单独行动;
令张学良不得干涉民众运动;
严令张学良即日易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