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日:19281018-年月日
下一日:19281020-年月日
10,19(九,七)
甲、中央政治会议临时会议,决任阎锡山、王正廷、冯玉祥、宋子文、易培基、孔祥熙、蒋梦麟、王伯群、孙科、薛笃弼为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部长,古应芬为国民政府文官长,又通过铁道部组织条例(大学院改为教育部)。
乙、国务会议通过孙科提议聘杨欧文(Owen D. Young)福特(Henry Ford)哈勃(Robert N. Harber)塞利曼(Edwin R.A. Seligman)精奇(Jeremiah W. Jenks)为名誉经济顾问。
丙、王正廷、周龙光与上海日本总领事矢田、南京领事冈本在南京开始谈判中日悬案。
丁、上海本日起复行检查报纸新闻。
戊、李烈钧请辞本兼各职。
相关人物:李烈钧 阎锡山 王正廷 孔祥熙 王伯群 古应芬 宋子文 周龙光 孙科 冯玉祥 蒋梦麟 薛笃弼 易培基 冈本季正 Gerald Ford Owen Young Robert Harber Edwin Seligman Jeremiah Jenks 矢田七太郎
10月19日
国民政府明令禁止以私人名义推荐官员。令曰:“国家设官,所以任职,用人贤否,攸关政治隆污,若非拔取真才,何以企臻郅治。近顷以来,奔竞之风未息,请托之事盛行,亟应严加取缔,以资整顿。嗣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或平行机关,均不得以私人名义有所推荐,借杜幸进,而肃官常,违者分别惩处。”
△ 国民政府明令政务官不得兼薪,事务官不得兼差。令曰:“政务官不得兼薪,事务官不得兼差职,迭经明令严禁在案。乃实行奉行者固居多数,间亦不免有阳奉阴违情事。为此重申诰令:嗣后政务官即因政务上之必要而兼差职,亦不得兼薪,并不得有支取夫马津贴类似兼薪之事项。事务官绝对不得兼差职。倘敢故违,以贪墨论,即予褫职惩办。”
△ 国民政府第二次国务会议,蒋介石主席。议决任命阎锡山、王正廷、冯玉祥、宋子文、易培基、孔祥熙、蒋梦麟、王伯群、孙科、薛笃弼分别为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各部部长。古应芬为政府文官长,提请中政会通过。同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临时会议照案通过。
△ 国民政府特任宋子文为中央银行总裁。
△ 外交部长王正廷邀驻沪日总领事矢田在南京萨家湾私宅商洽中日悬案:一、中日修约案:日方表示日政府原则上赞同,并主双方于沪上开修约会议。二、中日宁案:中方表示负责赔偿日方所有损失,甚望日政府本善意与中国协商。三、汉口事件:中方表示,日方在汉口日租界枪杀中国军民多人,此事日方应负完全责任。日方答称,即请示田中,并建议此案与济案同时解决。四、济南惨案:中方提议日方先撤退济南驻军,再开谈判,并应对其惨杀中国外交官一事,须向中国政府郑重道歉,日方允转告本国政府。20日,谈判继续进行。
△ 白崇禧派赴奉天代表王季文、何千里返津,向白报告与张学良接洽经过。
△ 驻沈阳日总领事林久治郎访晤张学良,交涉土地商租问题。日方以撤废在东三省治外法权为条件,要求奉方谅解,奉方不允。
△ 日本众议院中华参观团河上誓太郎等15人,自东京出发来华参观,是日抵沪。视察团立宪民政党所属众议员前田房之助等三人发表声明书,称“日本所望于中国者,除拥[维]护日本在满蒙之特殊权利利益及已存之条约外,丝毫不存帝国主义之野心”。
1928年10月19日
王正廷与矢田开始谈判。
十九日
中央政治会议议决:以阎锡山、王正廷、冯玉祥、宋子文、王伯羣、孙科、孔祥熙、易培基、蒋梦麟、薛笃弼分任内政、外交、军事、财政、交通、铁道、工商、农矿、教育、卫生各部部长,古应芬为国民政府文官长。
相关人物:阎锡山 王正廷 孔祥熙 古应芬 宋子文 孙科 冯玉祥 蒋梦麟 薛笃弼 易培基 王伯群
出处:卷1 254-255页
1928年10月19日
六时起床,会客,与工会代表谈话。
上午开国务会议,
下午开政治会议,后独游后湖北之红山,名卧虎禅林,为南京胜地之一,可爱也。
晚与岳军谈话,应大姊之宴,十时与果、立谈话,后即睡。
1928年10月19日
晴。
上午得语堂信。
得张永成信。
得史济行、徐挽澜、王实味信,午后复。
复陈翔冰、雷镜波信。
寄矛尘信。
寄淑卿《奔流》。
寄紫佩、羡蒙《语丝》。
寄还王实味小说稿。
晚得吴祖藩信。
十月十九日晴 寒暖六十四度
〖发信:百九七、祥八八〗
〖受信:百九十、祥〗
八时起。
张希骞偕刘、田、邓代表三人来,力反卢锡卿等所言,所谓又一是非也。
王雪艇、周鲠生来,谈荐士。
出至政府第二次会议,案毕又及他问题,十一时散。
又与胡、王、戴议政治会议条例修正,交王博士携去润色之。
登楼同西餐,西餐不吃盐尚易为,亦不觉也。
归,小坐,石醉六来。
出访老冯,以所作书画见示,从一陕人学,云四体兼工,视之亦无倽。
偕赴政治会议,蒋介石主席,发表各部长,吾所提云亦像煞有介事者。
缪斌邀游无锡,漫应之。
归,吕满来谈,大面自宜昌来,亦提爱者。
李寅自湘来,▇吾大夫也。
晚,为王靖宣作册叶八纸,杭州旧信笺,钞诗,非写字矣。
取近诗一看,殊不满意,乘兴率尔之作多,苦吟得句之功少也。
唐心涤来,久坐,亦言事者。
日本领事请客,以同人无去者,遂改期云。
十一时睡。
纯洁戒盐至今日十二日矣。
出处:1928年日记 294页
1928年10月19日
斯大林作了题为《论联共(布)党内的右倾危险》的讲话,第一次公开指出联共(布)党内存在严重的右倾危险。
他说,如果右倾在党内获得胜利,那就意味着我国资本主义成分大大加强,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削弱,增多资本主义在苏联恢复的机会。
斯大林说,右倾分子在党内的基层中有,在县和省的党组织中有,在中央的成员中也有一些对右倾危险采取调和态度的因素。
但是,他又声称:“在我们政治局内既没有右倾分子,又没有‘左倾’分子,也没有对他们采取调和态度的分子。
这是必须在这里十分肯定地说明的。”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259 | 001000006392A | {#齊燮元#}通緝案(一) | 國民政府-司法-通緝-通緝總目 | 中央處理逆產委員會主席劉盥訓函國民政府秘書處關於上海復炎學校常務董事長柏文蔚等先後呈請准將齊爕元財產移作復炎學校基金一案議決准如所請乞轉飭施行 | 1928/10/19 | 1928/10/19 | 001-101500-00002-005 |
| 303 | 001000006891A | 吳淞江疏濬計畫 | 國民政府-經濟-水利興修-疏濬 | 國民政府秘書處函建設委員會為疏濬太湖流域吳淞江所需經費似應准予酌發案財政部已轉送預算委員會 | 1928/10/19 | 1928/10/19 | 001-116212-00001-017 |
| 14198 | 116000000075A | 北伐華北善後案(二)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趙丕廉李同升帶去函可緩送 | 1928/10/19 | 1928/10/19 | 116-010101-0051-212 |
| 14199 | 116000000075A | 北伐華北善後案(二)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趙丕廉電閻錫山李同升帶函遵照秘留緩送 | 1928/10/19 | 1928/10/19 | 116-010101-0051-213 |
| 14200 | 116000000077A | 北伐後之中央政局案(一)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譚延闓電閻錫山如以趙戴文代理部務似宜發表次長以副體制 | 1928/10/19 | 1928/10/19 | 116-010101-0053-241 |
| 14201 | 116000000077A | 北伐後之中央政局案(一)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張天樞電閻錫山政府產生方法在法理黨義均不穩固似以不來為宜 | 1928/10/19 | 1928/10/19 | 116-010101-0053-255 |
| 14202 | 116000000077A | 北伐後之中央政局案(一)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張天樞轉田桐俟軍政諸事稍有結束即赴京 | 1928/10/19 | 1928/10/19 | 116-010101-0053-256 |
| 14203 | 116000000077A | 北伐後之中央政局案(一)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馮玉祥赴京一事已於十七日電復 | 1928/10/19 | 1928/10/19 | 116-010101-0053-258 |
| 14204 | 116000000077A | 北伐後之中央政局案(一)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再電劉棫詢禁煙會議是否與內政會議一同展緩 | 1928/10/19 | 1928/10/19 | 116-010101-0053-260 |
| 14205 | 116000000077A | 北伐後之中央政局案(一)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三電劉棫囑與熊保頤接洽 | 1928/10/19 | 1928/10/19 | 116-010101-0053-261 |
| 14206 | 116000000077A | 北伐後之中央政局案(一)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馮玉祥俟赴京有期自當奉告 | 1928/10/19 | 1928/10/19 | 116-010101-0053-262 |
| 14207 | 116000000077A | 北伐後之中央政局案(一)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譚延闓等電閻錫山請早日就任內政部長職 | 1928/10/19 | 1928/10/19 | 116-010101-0053-266 |
| 3714 | 001000000528A | 警察官等條例及俸給條例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人事法令 | 法制局長王世杰函國民政府秘書處有關復審查警察官官等條例及俸給條例暨附表及修正意見請轉陳審核 | 1928/10/19 | 1928/10/19 | 001-012040-00011-003 |
| 3715 | 001000000795A | 公務員兼職不兼薪辦法(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主計法令 | 國民政府明令凡政務官不得兼薪事務官不得兼差職 | 1928/10/19 | 1928/10/19 | 001-012060-00054-001 |
| 3716 | 001000001212A | 院轄市組織法令案(八)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組織法令 | 國民政府秘書長呂苾籌函財政部為審查上海特別市金庫組織條例一案函達查照 | 1928/10/19 | 1928/10/19 | 001-012071-00359-017 |
| 3717 | 001000001467A | 土地徵收法案 | 國民政府-總類-內政法令-土地徵收法令 | 法制局長王世杰函國民政府秘書處為函復解釋浙江省民政廳對於土地徵收法各項疑義請轉陳核定 | 1928/10/19 | 1928/10/19 | 001-012152-00003-021 |
| 3718 | 001000001752A | 公逆產管理法令(一) | 國民政府-總類-財政法令-公產法令 | 劉興圳函國民政府秘書處為請代查中央處理逆產委員會辦事規則案處理情形 | 1928/10/19 | 1928/10/19 | 001-012480-00001-032 |
| 3719 | 001000001810A | 電政法令制定(三) | 國民政府-總類-交通法令-電信法令 | 建設委員會主席張人傑呈國民政府有關中華民國廣播無線電台條例及業餘無線電台條例請鑒核准予公布施行 | 1928/10/19 | 1928/10/19 | 001-012720-00003-008 |
| 3720 | 001000002050A | 華中各省共產黨活動案(二 ) | 國民政府-總類-共黨活動-共黨活動總目 | 國民政府秘書長呂苾籌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等為蕪湖公安局續破共黨機關三處並捕張影懷等十餘人一案函達查照轉陳 | 1928/10/19 | 1928/10/19 | 001-014500-00012-023 |
| 3721 | 001000002052A | 華中各省共產黨活動案(四) | 國民政府-總類-共黨活動-共黨活動總目 | 國民政府秘書長呂苾籌函軍事委員會為湖南清鄉督辦轉呈常德在押共犯羅鈞舉發各處共黨組織及姓名轉錄請飭屬一體偵查防範一案函達查照 | 1928/10/19 | 1928/10/19 | 001-014500-00014-023 |
| 589 | 001000003790A | 討袁有功人員褒卹案(三) | 國民政府-人事-褒卹、喪葬-褒卹、喪葬總目 | 中國國民黨安徽省五河縣黨務指導委員會訓政幹事潘少樓呈國民政府為其父潘月樓身殉黨國請優予撫卹並緝拿兇犯嚴辦 | 1928/10/19 | 1928/10/19 | 001-036000-00008-001 |
| 225 | 001000004023A | 革命先進殉難撫卹案(三) | 國民政府-人事-撫卹-撫卹總目 | 內政部部長薛篤弼函國民政府秘書處關於撫卹臺曉豁一案查該員生前充任軍官擬請交軍委會查辦 | 1928/10/19 | 1928/10/19 | 001-036200-00012-006 |
| 226 | 001000004054A | 江永輪殉難烈士撫卹案 | 國民政府-人事-撫卹-因公死亡 | 軍事委員會函國民政府秘書處為准函奉交核辦撫卹汪揚萬義田劉子和李烱榮王小九江一案已批令具呈人填送書表呈候核辦在案請查照 | 1928/10/19 | 1928/10/19 | 001-036222-00001-008 |
| 7 | 001000004068A | 國父奉安案(八) | 國民政府-人事-喪葬-奉安 | 國民政府秘書長呂苾籌函建設委員會為財政部函復關於建築迎櫬大道與城北子午線道案已錄案送預算委員會核議再行措撥辦理等由函達查照 | 1928/10/19 | 1928/10/19 | 001-036310-00008-004 |
| 1795 | 002000000494A | 事略稿本—民國十七年十月 | 蔣中正總統文物-文物圖書-稿本(一)- | {#蔣中正#}接見上海工人代表團及談話大意,國府會議通過外交關稅問題採一面斷然宣告自主一面與各國分頭接洽之政策,中央政治會議通過國府組織法及行政院各部部長人選,蔣中正復電嘉勉{#金澍仁#}新疆靖變定亂事 | 1928/10/19 | 1928/10/19 | 002-060100-00014-019 |
| 3229 | 002000001426A | 一般資料—民國十七年 (九)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檔案-一般資料- | 周鍾獄函蔣中正請援助李曉炎師回黔及准將雲南鹽款撥充軍費及補充槍枝等情 | 1928/10/19 | 1928/10/19 | 002-080200-00037-064 |
| 3230 | 002000001426A | 一般資料—民國十七年 (九)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檔案-一般資料- | 蔣中正電金澍仁派魯效祖晉京陳述新疆事變經過尤徵忠誠當予接談 | 1928/10/19 | 1928/10/19 | 002-080200-00037-065 |
| 4040 | 002000002063A | 掃除軍閥主持奉安大典 (四)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北伐統一 | 白崇禧電蔣中正進擊解決張宗昌褚玉璞殘敵經過暨俘獲情形 | 1928/10/19 | 1928/10/19 | 002-090101-00004-180 |
| 4041 | 002000002074A | 鞏固國防 (三)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領袖事功-國家建設 | 河南旅漢同鄉會電蔣中正謹此馳賀北伐完成黨國統一總理遺教奉行有人 | 1928/10/19 | 1928/10/19 | 002-090102-00003-060 |
| 1157 | 002000002267A | 製造各地暴動 (二) | 蔣中正總統文物-特交文電-共匪禍國-共匪禍國 | 陳誠電蔣中正因此間教導師正在開拔共黨乘機造謠擬待定妥接防計畫後約二十一日前往接事 | 1928/10/19 | 1928/10/19 | 002-090300-00013-112 |
| 150 | 001000006249A | 中央國術館學制案(一) | 國民政府-教育(文化)-體育-中央國術館 | 吳耀等呈國民政府為請修訂中央國術館國術考試條例各項對試方法為單獨練試 | 1928/10/19 | 1928/10/19 | 001-095571-00001-015 |
| 151 | 001000006249A | 中央國術館學制案(一) | 國民政府-教育(文化)-體育-中央國術館 | 中央國術館長張之江呈國民政府為呈報修訂國考暫行條例第四條加以武士勇士位號緣由請鑒核備案 | 1928/10/19 | 1928/10/19 | 001-095571-00001-017 |
| 227 | 001000004016A | 革命先烈撫卹案(一) | 國民政府-人事-撫卹-撫卹總目 | 國民政府秘書長呂苾籌函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據軍委會函復關於喻德榮呈請核發其子遺族卹金案軍委會無案可稽請轉陳令飭依式詳填呈送核辦等由函達查照 | 1928/10/19 | 1928/10/22 | 001-036200-00005-027 |
| 3722 | 001000000795A | 公務員兼職不兼薪辦法(一) | 國民政府-總類-法令-主計法令 | 國民政府令政務官不得兼薪事務官不得兼差職,{#張定璠#}等呈請解釋兼差兼薪範圍,{#程起陸#}電請停止山西等省政府參議兼駐京通訊處薪金,{#王汝翼#}呈請照國務會議規定認可兼新疆駐京辦事處副處長,公務員兼職不兼薪辦法 | 1928/10/19 | 1930/03/11 | 001-012060-00054-000 |
| 1796 | 002000000748A | 游記初稿 (一) | 蔣中正總統文物-文物圖書-稿本(二)- | 民國十八年二月十日陰曆元旦偕德顧問巴惠爾遊天保城次日遊燕子磯十二日自南京歸過上海杭州紹興十九日渡曹娥江過寧波到家二十日與夫人遊法華菴奉化城等二十三日回京,五月四日遊靈谷寺曰森林之茂南京第一決令陣亡將士墓建於其中六月九日與莊崧甫毛思誠等同遊玄武湖二十七日在北平遊清宮覺帝王生活為變相囚獄腐敗汙濁,十一月三日出師討逆自郾城抵許昌入城遊覽等 | 1928/10/19 | 1930/12/26 | 002-060200-00009-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