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日
中美关税条约在北平签字,美国首先承认我国关税自主。先是我外交部于七月七日发表取消不平等条约宣言,同月十日,美国驻华公使马克谟首先照会我政府,声明美国愿与我订立关税新约。一方面由我驻美公使伍朝枢与美国国务卿开洛商讨,一方面由财政部长宋子文在北平与美使马克谟折冲,卒于七月二十五日双方在北平签字,其要点如下:「一、承认中国国家关税完全自主。二、缔约国在彼此领土内享受之待遇,应与其他国享受之待遇毫无区别。三、缔约国在本国领土内不得向彼国人民所运输进出口之货物,勒收关税或内地税,或任何捐款,超过本国人民或其他国人民所完纳者。」于是,其他同意我关税自主之国家,乃纷纷相继与我签订平等新约。
蒋中正为美国首先与我签订关税自主条约有感曰:「美国与我国签订关税自主条约,本为应有之事,然他国尚多观望,此乃美国对华政策先占一着之胜利,而美国诚不愧为以平等待我之民族也。」
相关人物:伍朝枢 宋子文 John MacMurray Frank Kellogg
出处:卷1 246-2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