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素贞【1】亦来坐谈,我看台湾民报纸。
【2】
【注】
【1】素贞:吴氏帖,一九○○~1972年,彰化人,父吴汝翰,兄吴上花、吴石麟。
十岁入公学校就读,至十三岁父以男女混杂为由,退学回家由父亲自教授《女论语》,父逝,乃学女红,诸如编草帽、缝纫、刺绣等,无不精进。
又在兄同意下,聘洪以伦来家讲读。
又函请彰化高等女学校七、八位学生共组“妇女共励会”,后彰化高女特许其入校,在手工艺科当讲习生,进修相关工艺。
结业后在彰化共励会任讲师,相关作品曾在彰化天公坛展出。
二十七岁嫁林资彬为续弦,于1932年加入一新会,颇为活跃。
战后于1947年当选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到南京投票选举总统、副总统。
回台后任台中县妇联分会总干事,二年后又创妇女生产合作社,任理事主席,前后经营七年。
此后当选第五届台中市妇女会,1961年独资设立财团法人素贞兴慈会以奖励清寒子弟、施贫民医疗救济、宣扬佛教等,1970年出版《我的记述》一书,分十四个小节,叙述一生为追求男女平等而刻苦自励的种种。
(国史馆编,《国史馆现藏民国人物传记史料汇编》,第十三辑,台北:国史馆,1995年,页一一七)
【2】此为《台湾民报》,第一百九十五号,昭和三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