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01月18日
抵达新西伯利亚,并于当天召集由党的、苏维埃的和合作社的领导人参加的40人的会议,即有边疆区领导干部参加的联共(布)西伯利亚边疆区委员会常委会会议。
斯大林在会上作了关于情况通报和粮食收购中的几个问题的讲话。
这次会议第1次提出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刑法第107条①也适用于一切拒绝按国家价格出售余粮者,不管其是富农或是中农。
①俄罗斯刑法第107条规定是:对以包买、隐匿或不以商品上市的手段蓄意抬高商品价格者,剥夺自由1年以下,并没收全部或部分财产,也可不没收财产。
对共同通谋实施上述行为的商人,剥夺自由3年以下,并没收全部财产。
显然,该条规定原本是用以对付在流通领域的囤积居奇、投机倒把行为,并不涉及自家生产的产品,哪怕是所谓富农生产的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