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
成立清党委员会,推邓泽如为常务委员,执行清党工作。先是05月05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及各部长联度会议通过清党原则六条,其主旨固为清除恶化之共产党徒,而对于土豪、劣绅、贪官、污吏及一切反动投机份子之混入本党者,均予以一律清除。并组织清党委员会负清党之专责。同月10日,中央常务委员会又通过清党条例,根据清党原则,规定详细办法,通告各省实施。至是南京、上海、杭州、广州各重要都市以及江、浙、闽、粤各省清党工作遂普遍展开。
相关人物:邓泽如
出处:卷1 168-1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