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月22日
出席国民党中央土地委员会第3次扩大会议。
国民党中央党部、国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汪精卫、谭延闿等出席会议。
邓演达代表毛泽东、易礼容、陆沉和岳尔克五人专门委员会作关于《解决土地问题决议草案》的报告。
报告说:
解决土地问题“原则上是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以至土地国有”。
为适应农民迫切要求使联合战线不受危害,在步骤上分为两步,第1步实行“政治的没收”,第2步实行“经济的没收”。
毛泽东对草案作补充说明。
他说:
土地问题必须解决,解决土地问题是于全般革命有利益的。
现在所决定的政治没收,是没收土豪劣绅军阀等等的土地,此为第1步。
进一步再没收一切自己不耕种而出租于他人的土地,此为经济没收。
经济没收在湖南已不成问题,农民已经自己分配。
专就湖南的状况说,用政治没收的形式是不够的,但就一般而论,只能用政治没收。
所以,国民政府应明定一般的法规,同时又须颁行单行的法规,如湖南。
他说:
湖北不能与湖南比,河南又不能与湖北比,其解决土地问题的办法当然不同,全国都实行经济的没收,则是空想。
毛泽东还说,自耕农、中农的土地不没收,富农是要没收的。
会上,汪精卫等对草案提出不同意见。
汪精卫说,这个草案是以政治没收为名,行经济没收之实,因为一切大、中、小地主都可加以反革命头衔而没收其土地。
会议指定汪精卫、毛泽东、易礼容、陆沉、岳尔克、邓演达、谭延闿、孙科、唐生智、何键、李品仙等十五人组织专门委员会审查修正《解决土地问题决议草案》。
△同日
武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候补委员、监察委员,国民政府委员,军事委员会委员联名通电讨蒋。
斥责蒋介石反抗中央进而自立中央,抵沪以后与帝国主义妥协,以反共产为名,不惜屠杀民众为其贽见之礼物。
号召革命民众“依照中央命令,去此总理之叛徒,本党之败类,民众之蟊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