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06月16日 给东方学院校长写信,请求增加工资。 信中说:“到本学期末我就在此工作整整两年了。 依据我的合同中的条件,我请求您考虑给我增加工资。 △“对于我的工作,我是全力以赴的, 我承担了学生们所希望学到的科目的教学任务,不论它们是否包括在合同内。 要支付我目前在伦敦的生活费用和帮助我在中国的寡母,我现在的250镑年薪是不够用的。 如果您能同意我加薪的请求,我将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