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日:19260503-年月日
下一日:19260505-年月日
5, 4(三,二三)
甲、王士珍、赵尔巽等与齐燮元、张学良、张宗昌会商,调停吴佩孚、张作霖两派之意见(张学良昨日回北京)。
乙、孙传芳自兼淞沪商埠督办,以丁文江为总办。
相关人物:王士珍 赵尔巽 张作霖 丁文江 吴佩孚 孙传芳 张宗昌 张学良 齐燮元
5月4日
王士珍、赵尔巽等宴张宗昌、张学良、齐燮元,调停奉、直双方政见,提出折衷方案三点:一、中枢无主,百政停顿,双方应赞成颜惠庆组阁,但声明系依《大总统选举法》复职;二、颜复职后即召集阁议,通过新总理,替颜摄政:三、宪法、国会事应俟军事收束再公开讨论。
△ 齐燮元代表吴佩孚访问驻京各国公使,声明段祺瑞执政时期所签对外条约均可承认;并称恢复宪法乃14省区汉口会议之决定,未便更改,张作霖对法律问题主张审慎办理,并未表示反对。
△ 北京临时政府外交部与英、美、日、法、意五国代表继续讨论收回上海租界会审公廨案,五国代表提出对案,与中国原案相距甚远,讨论无结果。11日复议,五国代表只允恢复民国元年以前状态。
△ 驻京英、法、日公使照会北京临时政府外交部:“天津地方官有干涉盐务行政及收入之意,殊违条约。除一面已由驻津领事致节略于该长官,一面请贵政府阻止。”
△ 吴佩孚通电全国各地铁路局,严行取缔各路工会,“以遏乱萌,而免赤祸”。
△ 吴佩孚命汉阳兵工厂拨步枪1500支、机枪六架、钢炮五尊、弹40万发、炸弹17箱运送长沙接济叶开鑫。23日又拨给叶军子弹40万;孙传芳亦接济子弹100万。
△ 湘省各界人士反对吴佩孚任命叶开鑫为湖南省长,谓湘有省宪法,应依法选举,不能受吴之任命。
△ 国民政府决定续聘鲍罗廷为高等顾问。
△ 国民政府明令裁撤惩吏院,该院一切职掌归审政院办理;同日任命邓泽如、林翔、李章达、潘震亚、卢文澜为审政院委员。
△ 广州三万多人集会纪念“五四”,甘乃光、黎樾庭、褚民谊等演说。大会通过援助岭南大学被革同学等案。
△ 上海学生联合会举行“五四”纪念会,杨杏佛、陈布雷、杨贤江、李石岑等讲演,并有北京学联代表报告三一八惨案详情。
△ 孙传芳在上海就淞沪商埠督办兼职,委丁文江为督办公署总办,委上海绅商李平书、虞洽卿、黄炎培等九人为参议会参议。翌日,孙宣布“淞沪市政方针”,略谓:“督办署之设置,在改良市政,为将来收回租界,拟造成一规范市,请市民与以试验机会,与外人尽量合作,以备解决多年悬案。”并谓:“以五省之范围保境安民,任何军队侵入我五省,即以迎头痛击驱逐出境。”6日,孙在宴外人会上称:“凡有条约上外人的权利,没有废除前,自然要尊重。”
△ 北京军警奉命“严拿宣传赤化及主张赤化者”,是日起搜查中国大学、中俄大学、北京大学、北师大、女师大等校。
5月4日
出席国民党中常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各部部长和中央监察委员参加的联席会议)。会议根据宣传部提议,通过编辑国民运动丛书办法;任沈雁冰为驻沪编纂国民运动丛书干事;增补胡汉民、顾孟余、邵力子为宣传委员。
1926年05月04日
早起阅操,巡查,
上午办公,会客,
下午批阅文件,三时后回省。
主席军事委员会。
晚与静江、子文谈天。
十一时后睡。
三月二十三日〔5月4日)
晋军北征者约十数万人,向各县要车马运输军械饷粮,每村出三套大车,一辆每日价大洋六元,均按户出钱,业已二十余日,尚无散回之消息,公家所发之草料不敷马用,晋人对此一事大有怨声,此亦晋人之灾也。……
雇工一人锄麦兼担土上菜。
三月二十三日 星期二 五月四号 晴
同伯杰过新四川日报社,晤雷雨琴、谢至仁、欧阳某,并晤成都快报社长杨治襄,云予印件《快报》午后即可登出一半。遂归。四女寄到笔二十支,往邮局取回,去税洋六角。储皖峰来信。今日送出印件: 董健吾一百 张黄继霆二张 傅养恬五十张 雷雨琴二张 刘玉峰二张 成大预科二年二十张。
1926年05月04日
昙。
上午得丛芜信。
下午季巿来。
得三弟信,二十八日发,即复。
紫佩来。
五月四日晴 寒暑计八十二度 三月廿三日
〖六五刘翁、吉光〗
〖吉光〗
八时起。
岳、吕来,护芳、思明来,文素松来言运子弹赴湘事。
出至讲习班,胡展堂乃未来,遂至党部,十时矣。
始识柳亚子。
开会,余主席。
展堂报告后,侯绍裘继之,日本代表,既欲得补助上海大学,尤思获钜金,乃至孙大预备生同来,要求入俄。
话多人众,亘四小时乃已,会员半溜,吾不能也。
散后,至老鲍家谈久之。
老鲍见解故自趣,事后先见亦不少,或者当时不欲语我耶。
四时至政府,益之先在,公博、应潮后来。
余以未饭,买烧饼、蒸饺食之,诸人亦同享。
介石来,乃开会。
顾问列坐而无言,秘书读案乃在散会时,实有理也。
子文到会,邀同至其寓,陈友仁在焉,同餐。
吴铁城来,久不见之矣。
其谈谐如故也。
余先归,汗湿衣矣,乃就浴。
刘梅斋来辞行,云明日归,谈甚久。
大毛持琵琶山诸照片来,有杀人还要火焚房之感,或曰匪巢当如此,不足惜也。
昨云三礮碎乌石礮楼,今乃无消息,何也。
作书与大武。
十二时半就睡。
出处:1926年訒斋日记第十四 349~351页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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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93 | 116000000088A | 聯軍與國民軍戰役案(四)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李烈鈞鐵路修復為自衛計當然有所審顧陽蔚增兵則未也 | 1926/05/04 | 1926/05/04 | 116-010101-0028-101 |
| 7594 | 116000000088A | 聯軍與國民軍戰役案(四)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李烈鈞電閻錫山前方部隊不適宜之動作似宜立令制止 | 1926/05/04 | 1926/05/04 | 116-010101-0028-102 |
| 7595 | 116000000088A | 聯軍與國民軍戰役案(四)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溫壽泉電閻錫山馮玉祥並未赴俄仍在蒙某地暗中主持一切 | 1926/05/04 | 1926/05/04 | 116-010101-0028-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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