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二,三)
甲、领袖荷使欧登科(W. J. Oudendijk)代表辛丑条约英美法义荷西比日八国向北京外交部致四十四小时之最後通牒,谓因本月十日之抗议无效,所有代表有海军军队驻天津之各国公使,已议有办法,即由各海军司令官於十六日下午四时通告驻守大沽炮台之华军当局及青岛舰队之海军军官,要求(一)所有大沽口至天津一带之战事必须停止。(二)所有地雷水雷及其他障碍物必须撤去。(三)所有航行之标号亟须恢复,不得再有蔑视。(四)所有作战船只必须驻泊大沽口外,不准干涉外国航船。(五)除海关当局外所有对於外国船只之搜检一律停止。倘於三月十八日正午,关於以上各点不能得一满意之答覆、保障,则关系国海军当局决采必要之手段。
乙、日政府训令日使对大沽冲突事件令向中国提最後通牒,要求谢罪,严惩守大沽军官,赔偿五万元。
丙、晋军师长商震占直隶顺德,败国民二军骑兵旅郑庠部。
丁、唐生智自衡阳到长沙。
戊、北京阁议通过发行二千万元新公债。
相关人物:唐生智 商震 William James Oudendij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