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250615

6,15(闰四,二五)

(1)北京公使团令在沪之六国委员团组织解决沪案委员会,限03日内筹出妥当办法,中国政府亦令郑谦、蔡廷干等与六国委员会接洽,郑等即以上海工商学界联合会所拟十三条件作交涉根据。

(2)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定:(一)军民财政由政府整理。(二)将建国军、党军改称国民革命军。(三)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令机关。(四)改组大元帅府为国民政府。

(3)蒋中正、陈铭枢将由广州北退之滇桂军完全缴械。

相关人物:蔡廷干 陈铭枢 蒋中正 郑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