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三,二九)
(1)北京善后会议闭幕。
(2)北京政府正式公布中法金佛郎案新协定。
(3)教育总长章士钊修改国立大学条例,段祺瑞正式任命胡敦复为国立东南大学校长,该校教授反对胡氏,宣言停职。
(4)鲍罗廷与冯玉祥商定将俄顾问「任德江」等改入国民军第1军工作,而以军火为交换(是月底,俄顾问三十一人自北京到张家口)。
(5)各国公使承认加拉罕于举行外交典礼仪式时为外交团领袖(由义大利公使口头转告加拉罕及外交部,并留备忘录,加拉罕表示同意。加拉罕曾询及其是否亦为辛丑和约国之领袖,公使团否认)。
(6)黄埔军官学校教导第3团成立,钱大钧兼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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