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日:19231217-年月日
下一日:19231219-年月日
12,18(一一,一一)
(1)众议院开会,吴景濂系议员谋以金佛郎案攻击高凌霨,通过孙宝琦内阁,与反对派议员互殴,并令院警拘禁检察厅之检察官,闭门投孙阁同意票。
(2)江西第3旅旅长高凤桂投归广州政府。
相关人物:高凌霨 孙宝琦 吴景濂 高凤桂
12月18日
北京众议院开会。
吴景濂仍占据议长席位,拥吴派议员欲以“金法郎案”攻击高凌霨代内阁,从而通过孙宝琦为内阁总理。
反吴派议员激烈反对吴占议长席,议员黄翼以墨盒掷出击伤吴头部,两派议员遂在会场武斗。
吴景濂誓死不退席,令武装警卫拥入会场,打伤多人,将黄翼捆绑禁于密室。
同时封闭会场门道,强迫议员投孙内阁赞成票,但投票者甚少,吴见此况,将票锁入柜内,不予开箱。
△ 北京众议院议长吴景濂通电痛诋高凌霨煽动国会议员反对其任议长,阴谋破坏国会开会,并自称为“反对金法郎案最力之一人”,决不能“违法去职”,“在职01日,决当从两院同人之后监视政府,使卖国举动无从实行”,“虽以身殉法律,殉国会,殉国家,皆所不惜”。
△ 吴景濂以众议院议长名义领衔发表反对金法郎案通电,谓“若以金法郎折算,则我国损失当在一亿二千万元左右,倘八国同时援例,则损失之数更属不赀”。
该案既经本院否决,通知政府在案,高凌霨代揆以来,有变相承认金法郎之说,故通告中外,务请共相援助,使违约坏法卖国营私之徒阴谋不能得逞。
△ 北京众议院议员牟琳等323人联名通电,指控吴景濂任议长期已满,为强霸议长席位,指挥武装院警在议场殴打议员之罪行,并揭露吴以议长名义领衔发反对金法郎案之通电的阴谋,谓金法郎案同人已于10月初旬全体一致否决,政府如有违法承认情形,自当依法弹劾,并科以应得之罪。
吴假借该案,以议长名义领衔,使同人不便开口,以图夺取议长之目的。
△ 北京国务院为金法郎案通电申辩。
略谓:
参议院16日通电,借金法郎案痛诋政府,与事实全不相符。
金法郎案为全国所注目,如果承认,当必立时宣露,何能秘密?
此系外交要案,政府更无所用秘密承认,亦不必变相承认。
对此事造谣鼓煽之人,政府定饬军警严密查拿,根究严办。
△ 海军舰队司令温树德率全体官佐士兵通电宣布北归,略谓:
“海军原为护法南来,现在法统重光,任务将告结束,率队北上,微特为护法始终之表示,且为南北统一之先声”,愿南方同志,早息纷争,速促国家统一。
△ 北京国务会议决议,赵玉珂之航空署经费照军警每月所领成数一体支配,王克敏之辞呈由曹锟指令慰留,王、赵冲突案和平了结。
△ 南昌学生联合会以传闻各国舰队有共管长江上游之说,特通电各地外交后援会、学生联合会,请一致反对,并电北京外交部,如公使团正式提出,请誓死抗议。
1923年12月18日
上午观学校,登山宴客,
下午陪客送客,写周祥庆信,
晚宿慈菴。
1923年12月18日
晴。
昨夜半以两佣妪大声口角惊起失眠,颇惫,因休息01日。
十二月十八日晴 寒暑计六十六度 十一月十一
〖百五十〗
七时五十分醒,坐二十分起。
解、黄同来,陈所欲言久之。
(刘毅来。
)陈策来。
洪慈来,云杨蓂陔死矣。
有可死之道,无死之之法,草菅人命至此,亦可悲也。
洪留同饭。
张玉昆、廖家栋、李建中来。
与张、廖同车至大沙头,步至以太花园,协和今日请客也。
满壁悬字画,真伪相参,吾但不知彭睿瓘为何时人,其书则王觉斯、张二水也。
赵毅武、路丹外,皆鲁、谢以次湘军官,吃不佳之大餐而散。
步至航空局看飞机,第一、第六两号,六号始由飞机师陈秀驾驶归也。
归,途别协和,与丹父同渡海至大本营,方开政务会议,遂不上谒。
顷之,沧白来,云湘军给养增至六千余,或可支付矣。
与杨、路、吕同渡,偕杨诣范小泉,胡吹瞎膀如故。
问以蓂阶,云兵之代表前夜解往前方,生死渠不敢保。
以正论告之,云明日 出发当设法救解,目动言肆,恐非由衷之言。
座有王铁三,亦非佳人。
小泉邀同沧白至太平馆吃烧鸽,鸽老,不如前日也。
散归,与岳谈。
抱冰来,奇峯来,廪丞来,谈至十二时,乃睡。
出处:1923年南征日记第八 805~8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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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 入藏登录号 | 卷名 | 档案系列 | 题名摘要 | 卷件开始日期 | 卷件结束日期 | 数位典藏号 |
|---|---|---|---|---|---|---|---|
| 4414 | 116000000116A | 黎氏复职与曹锟案:附零星杂件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钱桐电阎锡山说明吴佩孚反对高凌霨内阁等事 | 1923/12/18 | 1923/12/18 | 116-010101-0018-335 |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4414 | 116000000116A | 黎氏復職與曹錕案:附零星雜件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錢桐電閻錫山說明吳佩孚反對高凌霨內閣等事 | 1923/12/18 | 1923/12/18 | 116-010101-0018-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