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一日 星四 十八 阴
法校补来四、五、六月欠脩银六十六元五角、钱九十文,付印花税钱一百三十二文。给卫邻银一大元,合钱二千O五十元,除工钱一千二百文,外给钱六百文,计多给钱二百五十文,因近未雇得工人,渠一人兼做,故多给钱也。存侄来见,云刘乙仙保其赴法勤工,特来辞行,予勉励其立志继祖业。龚镜清、陈岳安同请明日十二钟便酌《星期日》同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