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日:19190206-年月日
下一日:19190208-年月日
2, 7(一,七)孙中山宣言,南北议和必须以恢复国会职权为先决条件。
相关人物:孙中山
2月7日
徐世昌据北京国会决议,公布7月3日(按:即段祺瑞马厂“誓师”“讨伐”张勋之日)为“民国纪念日”。
△ 徐世昌公布中华民国邮旗。
△ 孙中山自上海复函广州谢持,告以不能担任巴黎和会特使;广州军政府七总裁个人联名电北京政府时,以不列名为宜。
1919年02月07日
晴,下午昙。
无事。
二月七日雨 寒暖四十八度
〖辍骑〗
〖发信:心涤、正明。
廿五书、闲止。
特生、炎午、定安。
〗
〖受信:西林、毓昆。
廿四、廿六、大生、颐曾。
〗
五时十五分起,坐至六[时](十)三十分起。
雨不得出,作书寄远。
临《麻姑》廿二纸,纸八字。
饭后,漱泉来,读英文,午饭后乃毕。
谢冠军请饮醉园,韦善堂、黄副司令、苏参谋、萧镇使、林行长、陈司令、岳、吕及余,至八时散。
归,集苏诗久之。
九时二十分寝。
颇有醉意,然饮不过二十余杯,殆又是搀烧酒矣,此后当慎之。
诸女寄考单来,皆有进境,惜其母不得见矣,惨然久之。
出处:1919年日记 40页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2425 | 116000000049A | 護法戰役案(六)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陳樹藩已電知張培梅相機協剿 | 1919/02/07 | 1919/02/07 | 116-010101-0013-043 |
| 2426 | 116000000049A | 護法戰役案(六)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張培梅請轉飭王嗣昌豐羽鵬隨時與陜軍劉世瓏接洽以便協剿 | 1919/02/07 | 1919/02/07 | 116-010101-0013-045 |
| 2427 | 116000000049A | 護法戰役案(六)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張培梅可查照陽電酌覆陳樹藩 | 1919/02/07 | 1919/02/07 | 116-010101-0013-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