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九日〔12月31日)
现在,省令各县查验契据,名曰“登记”。
未验之契勒令速验。 他县不知何如,吾邑之验契费今秋已解八九千元大洋,近又解一万八千余元大元〔洋〕。 知事抽其十成之一。 此皆民膏民脂,只是供官吏啮噬,民亦苦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