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八日 星三 十四 晴
参考法制史。九钟过法校,熊小岩为予借银三十大元。下课后过啸风,刘事决定,因法校学款太绌,七月份修金至今未发,倾有发三成或五成之说,然尚未履行。长此终非了局,故不得不另图也。楷自校归,方言学校送来节前束修银券各四元正。赏来价节钱濬券一元正。小岩今日言,拟请少荆讲法学通论、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