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日:19171104-年月日
下一日:19171106-年月日
11, 5(九,二一)
(1)孙大元帅派孙洪伊为军政府驻沪全权代表。
(2)以复辟案,雷震春、张镇芳判无期徒刑,冯德麟无罪。
(3)绥远匪首卢占魁称西北靖国军。
(4)改编湖北第6混成旅及混成第2团为陆军第18师,以王懋赏为师长。
相关人物:孙洪伊 张镇芳 雷震春 卢占魁 孙中山 冯德麟
11月05日
卢占魁在绥远宣布起义,组成西北靖国军。
△ 22省旅沪绅商学界1200余人致电冯国璋,反对军械借款,并电各省督军、省长,“请免段职,以谢天下,希一致主持,以阻卖国条约,同挽危亡”。
△ 冯国璋令将湖北第6混成旅混成第2团合并编为湖北陆军第18师;
任命陈光逵为陆军第3混成旅旅长。
十一月五日 星一 阴
洪瑞甫来谈,言龙师名腾剑,号德珊。王意先来谈,亦入道者也。牛华溪乡间有明道院,胡朗和出资八千余金所建筑,即同道传道之根据地。上海六马路东新桥北首国光书局代柳亚子与香祖寄到《南社二十集》一册、孙陈两君遗集各一册、选举南社主任票一纸。《南社二十集》后附柳亚子《秋水集》广告,录如下:
清季诗道衮微,陈郑之徒,蛙声紫色,天下靡然从之,所谓亡国之音也。民国肇兴,允宜别倡新声,以挽世变。成都吴又陵先生以旷世之才,续风骚之盛,挺然自树一帜,不为众咻所惑,摧陷廓清,比于卧子之辟钟谭矣。兹以所著《秋水集》行世,木板厚纸精印,一册定价大洋三角,无折。
1917年11月05日
晴。
午后往视许季上病。
直隶振券开采,得烟卷四合。
十一月五日晴 温度五十四度
〖签字〗
八时起。
携王三趁电车至哈同路,见澍蕃、凤光,示以昨日松本所言,皆谓无妨。
至鑫昌里萧礼衡寓谈甚久,颇有计画。
乃过章一山,谈复辟时事甚悉,士各有志,不能相强也。
附电车至古渝轩,俞三请客,吕、宋、大武外,陈彦通、夏剑丞、袁伯夔、汪旋父,菜甚佳。
既散,余独归家,松本君平、张毓昆、黄石堦先后至,出所计议,同商榷久之,乃签字而散。
松本去,同张、黄至北大桥别,步入李二家,看曾九病,则吕满、李三均在。
李谦六邀饮翠乐居,李二、李三、姚胡子、胡先生、旭少爷、吕满,又李道令、五阿公及族弟。
食烧猪,尚可,馥鱼亦佳,鱼翅则糟矣,费十六元云。
散归,与曾、李谈久之。
同吕满以人力车归,则大武、宋满归久矣。
内子同家人往哈同花园,至十一时乃归,及寝十二时矣。
出处:1917日记 3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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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 入藏登录号 | 卷名 | 档案系列 | 题名摘要 | 卷件开始日期 | 卷件结束日期 | 数位典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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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9 | 116000000044A | 护法战役案(一)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阎锡山电复徐树铮已派商震所部一团进扎永丰 | 1917/11/05 | 1917/11/05 | 116-010101-0008-075 |
| 1370 | 116000000044A | 护法战役案(一)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阎锡山电复傅良佐商震前奉部拨子弹尚未运到务请随时接济 | 1917/11/05 | 1917/11/05 | 116-010101-0008-077 |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1369 | 116000000044A | 護法戰役案(一)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徐樹錚已派商震所部一團進紮永豐 | 1917/11/05 | 1917/11/05 | 116-010101-0008-075 |
| 1370 | 116000000044A | 護法戰役案(一)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復傅良佐商震前奉部撥子彈尚未運到務請隨時接濟 | 1917/11/05 | 1917/11/05 | 116-010101-0008-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