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日:19170904-年月日
下一日:19170906-年月日
9, 5(七,一九)粤汉铁路武昌至岳州段通车。
09月05日
冯国璋令财政部拨银五万元赈济湖北水灾。
△ 驻京荷公使贝拉斯照会外交部称,在华之荷国人民与德奥人民诉讼案件,不应由中国法院审理。
外交部15日复照荷使,说明审理在华之德奥人民民刑诉讼,应由中国法庭审理,系因中德、中奥条约之废止,德奥在华之领事裁判权自应终止。
九月五日 星三 晴
剪《公报》、《群报》寄柳亚子,有省议会与中央反对恤戴戡电、梁启超与顾品珍电、章太炎与刘存厚电、灾民与中央电、自流井西人逃尽新闻等。午刻陈岳安送来《新青年》三卷四号一本,余之《儒家主张阶级制度之害》一篇、香祖《女权平议》一篇。香祖文后独秀识语云:“此文作者吴女士即又陵吴先生之夫人也。”可谓特别标识。归家知楷、桓口角大闹,不胜叹恨。香祖从余二十余年,备尝辛苦,安于淡泊,于繁华社会,未常[尝]伸眉有一日之欢。抚育诸女,心血耗尽,体为虚弱。辛亥以家庭之故,尤极悲惨。此次大病,余心力俱瘁,为生平所未经。乃楷、桓胆敢于余出外,放肆咆哮,置其母生命于不顾,目中尚有余夫妇耶。余因香祖之病,不可沾气,抑而不言,然经此阅历,大梦已醒。楷、桓须知吾性暴烈,其稍和平,乃读书及经艰难之后。若必撄其怒以试其锋,则中国社会,家庭、其黑暗有不可言喻者。设香祖因气而病翻,则以吾暴烈之性,施于专制之家庭,恐楷、桓之脆弱未易当也。特记于此。
1917年09月05日
小雨。
无事。
九月五日晴大雨 温度九十六度、八十七度
〖寿曾来请签字分家册〗
〖通信:陈舜卿。
三十一书、秉三。
〗
七时起,热极,不欲饭。
石垓来辞行,相对慨然。
见客数班。
为人作书,求者坌集,诸下级官各携纸滃至,一一了之,午饭后迄暝乃已。
张自雄来,胡说而去,彼谓君子可欺以其方耶。
连日热极,似过伏中,昨晚尤不能睡。
顷忽大雨,凉风洒然,使人意快。
舆往聂六家,聂与王三、岸棱公饯也,雨人、寿丞、蘧生、萸溪、子谷同座。
酒虽陈酿,惜已沉淀,菜除乾烧鱼翅尚佳外,皆萧厨极浓之品,幸雨后尚可入口耳。
余胃炎复作,不敢多饮。
既罢,为作榜书,又登楼看安自来水管。
归署,就浴,十时后即寝。
得秉三书,诚意可感。
出处:1917日记 247页
1917年09月05日
在《无产者报》第9号上发表《“社会革命党”党内的分工》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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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 入藏登录号 | 卷名 | 档案系列 | 题名摘要 | 卷件开始日期 | 卷件结束日期 | 数位典藏号 |
|---|---|---|---|---|---|---|---|
| 1291 | 116000000044A | 护法战役案(一)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李厚基电阎锡山注意孙文与陆荣廷为元帅职分裂事 | 1917/09/05 | 1917/09/05 | 116-010101-0008-020 |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1291 | 116000000044A | 護法戰役案(一)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李厚基電閻錫山注意孫文與陸榮廷為元帥職分裂事 | 1917/09/05 | 1917/09/05 | 116-010101-0008-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