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凤日记>19150912
八月初四日〔9月12日)
申刻,李知事请予列本县商会,正、副会长商董会员凡四十人,公推予为特别会董,帮办会长办理商会事件。
辞之再三,官及商会人员皆不允许,不得已而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