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凤日记>19150710

五月二十八日〔7月10日)

赴县成立煤矿事务公所,九峪窑户到城西街窑神庙者四十余人,公举正所长一人,副所长一人,办事员九人,凡十有一人,办理九峪煤窑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