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日:19140110-年月日
下一日:19140112-年月日
1,11(一二,一六)
(1)政治会议呈覆,请特设造法机关,袁世凯即谘询以该机关应如何组织,用何种名称。
(2)公布所得税条例。
相关人物:袁世凯
01月11日
袁世凯公布《契税条例》,凡12条;
《验契条例》,凡17条;
《所得税条例》,凡27条;
《贩卖烟酒特许牌照税条例》,凡15条。
正月十一日 晴 星期
《醒群报》载:“四川省行政公署一二三号训令。内开:内务司案呈奉内务部令开,前据人呈送该省六七月间发行之《醒群报》数纸,宗旨颇不纯正,兹复由本部查阅该报十一月六号仍复语多簧惑。若听其发行,实属有玷舆论,淆惑人心,亟应依法办理。为此令行该民政长迅即严办,并希具覆。此令”。因往报社访询,廉江、悲侠俱在茶园,晤廉江。据云:六七月间云云,原公事系吴虞主张宗教革命、家庭革命,荒谬之至数语。所谓宗旨颇不纯正者,乃省政行公署所删改也。余之主张宗教革命在国教问题未发生以前,即使孔教定为国教,法律亦不追溯既往,况信仰自由明定《约法》,大总统并未宣布废弃《约法》。则余之言宗教革命于六、七月间,固无可议。至于家庭革命,余文本将界说申明,不过依据新律改正旧律之不平等而巳,原文具在不可厚诬也。据廉江言:邵从恩、罗纶诸人为之,小人心如针尖,甘冒天下之不韪,于共和之时违法侵权、报复私怨,黑暗如此,吾为“民国”二字悲矣。 《醒群报》于今日遵中央令封禁,特印红字以志有被中央封禁之价值。其十一月六号之报则指青神胡勉反对大总统宥电、加有评论也。廉江留余午饭毕,余复往游公园,晤官仁甫,住东珠市四十五号,谈久之乃归。自誓此后不作有关系政教文字。
1914年01月11日
星期例假。
午后往青云阁理发,又至留黎厂神州国光分社买《古学汇刊》第7期一部二册,一元五分。
又至本立堂,见《急就章》已修讫,持以归。
一月十一日晴
〖京张车上午七时廿五分第一次,二时廿五分第二次。
〗
〖发信:第五五书、子武、第五六书〗
〖受信:第五四、五书、无闷、忆盦、铁安〗
九时起。
子靖来,言张仲仁见彼允为助力事。
出遇伯夔於门,立谈而别。
至孙静珊处谈,发白面瘦,颇有瓠落之感。
遇黄剑农,不见二十年矣,相见已不相识。
又遇程听彝,坐顷之。
出至西昇平园,子靖适来,遂同就浴。
浴罢,食饺子,谈甚久。
乃至关帝庙,得家书,因作书复之。
出访客不遇,遂至外廊营果香菱家,坤成、植根、元徵先在,李肖聃、郑尗进、章曼仙、袁伯葵、汪旋父、唐吟秋、方尗章、薛子奇、陆慎斋、郑丹忱、黄次如、向尗如、李倜君、胡彦远先后到,今日余与伯夔合请诸人也。
慎斋嬾於延揽,遂不更约王、梅诸伶,饮亦不畅,而费已多,甚为不值,特菜酒皆佳耳。
既散,同郑、章、方、梅、黄出游,闻郑讲佛法甚多。
章有神经病,号前知,云前已多验会,知继项城者为赵智庵云。
记此以验之异日。
与梅同车,谈至院门乃下,余睡已十二时。
出处:1914年日记 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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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 入藏登录号 | 卷名 | 档案系列 | 题名摘要 | 卷件开始日期 | 卷件结束日期 | 数位典藏号 |
|---|---|---|---|---|---|---|---|
| 173 | 116000000053A | 二次革命前维护党国暨外蒙边衅案 | 阎锡山史料-文件-电报-要电录存 | 阎锡山电张绍曾奉中央退伍节饷命令将驻边军队调返编裁请派队接防 | 1914/01/11 | 1914/01/11 | 116-010101-0001-136 |
| no | 入藏登錄號 | 卷名 | 檔案系列 | 題名摘要 | 卷件開始日期 | 卷件結束日期 | 數位典藏號 |
|---|---|---|---|---|---|---|---|
| 173 | 116000000053A | 二次革命前維護黨國暨外蒙邊釁案 | 閻錫山史料-文件-電報-要電錄存 | 閻錫山電張紹曾奉中央退伍節餉命令將駐邊軍隊調返編裁請派隊接防 | 1914/01/11 | 1914/01/11 | 116-010101-0001-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