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130418

4月18日

工商总长刘揆一同英商薛福草签500万英镑借款合同,以东北矿产为担保,用于汉冶萍公司收归国有并创办钢铁厂。

△ 由国事维持会发起组织之宪法研究会在北京成立。举孙毓筠为会长,汤化龙、黄为基为副会长。